晴了几日,山上的雪差不多都化了,露出光秃秃的树木枝干。
季菀以前上过山,倒是不担心会迷路。
野兔喜欢在灌木、稀疏荒草的低坡、荒地活动,浓密的植被高大的树木不喜欢,因为活动不便也吃不到高的叶子。
山鸡则一般躲在林子草丛里。
冬天都是些枯木,山鸡很少出来,所以季菀的主要目的,还是打兔子。
她一边走一边观察地面,没多久就见了兔屎。
季菀连忙寻着那条小路走过去,果然发现一只野兔正在灌木丛边吃草。
她屏住呼吸,取出弓弩,搭好木箭,瞄准。
拉动用棉线制成的弓弦。
咻
中了
季菀眼睛一亮,小跑过去,把前腿中箭已经无法跑的野兔捡起来,放进背篓。
按照这个办法,打了三只野兔。
收获不错,季菀心情很好,准备再打一只就下山。
眼角余光却瞥见方才兔子吃草的地方有一抹白色。
有点眼熟。
出于好奇,她蹲下来,将那块地刨开,却惊异的发现是一支人参
季菀狂喜,小心翼翼的继续挖,为避免伤到人参须,她都没用上镰刀,而是直接用手刨。
终于把整根人参刨出来了,已经成型,起码有好几十年了。
没想到今天能有这么大的收获,季菀喜不自胜,准备回家。
走过一处灌木丛的时候突然发现叶子上沾着血。
她心中猛跳,下意识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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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要么身世复杂要么有秘密不足以外人道。
救人无非两个结果,第一,被他灭口。
第二,被他的仇人灭口。
得到他感恩的机会,则微乎其微。
季菀自认是理智之人,为着一个来历不明甚至可能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灾难的陌生人,不值得。
然而刚走了一步,浑身便是一僵,脖子上冰冷的触觉让她感受到来自死亡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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