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半,受邀的宾客陆陆续续到场。
顾嘉煜见许敬恒出来,转头同贺琛说了一声,“我先过去。”
“嗯。”
“你这衣服小姨给你准备的”
池煦的注意力落在顾嘉煜的西装上。
“是。”
池煦穿了件黑色的西装,顾夕念觉得太过死板,硬是让他搭配一枚胸针。
和顾嘉煜简单款的银色胸针不同。
顾夕念给池煦准备的是玫瑰花胸针,金色的镂空叶片上是一朵红色和金色交织的玫瑰。
他刚才偷偷把玫瑰花给拆掉了,只打算戴拿小金链,结果被顾夕念见。
非说池煦的西装过于沉重,就是要玫瑰花点缀。
“为什么小姨给你准备的胸针简约款,给我准备的这么花哨。”
“哪里花哨,不挺好的吗”
池煦一度认为过于骚包。
“你穿的太正式,这是宴会又不是公司开会。”
顾嘉煜的西装不像他那么严肃端庄,本身就有亮眼的小设计,太过花哨的胸针反而会显凌乱。
相比池煦,许敬恒就很喜欢穿顾夕念给他准备的衣服,两人大学时期就很恩,二十多年过去还一如从前。
“走吧,我先带你去认识几个人。”
顾嘉煜乖巧应下。
他从侍应生那端走了一杯酒,跟着许敬恒去见几个老朋友。
“明总。”
“啧,许总今天穿得这么帅嫂子准备的吧”
被叫明总的中年男人酒杯一抬,和许敬恒碰了个杯。
“是啊,今天一个人来”
明总“我老婆前两周去旅游了,我女儿最近忙着比赛,就剩我孤家寡人。”
他的视线在顾嘉煜身上停留了一秒,“这是”
“我儿子。”
许敬恒一抬下巴,还没说什么,顾嘉煜已经先一步开口。
“明叔好,我是顾嘉煜。”
“你这孩子都长这么大了,还记得叔叔吗小学时和我家馨馨一个学校的。”
顾嘉煜不记得,但他听许敬恒提过,“明叔搬家时我才九岁,我爸经常念叨和你一起的时候。”
“哈哈哈,生意做到海外,只好定居在那,刚搬家那会馨馨还不习惯,我还想着要不要把你拐到海外,陪我家馨馨一阵。”
“她那时候就喜欢和你玩。”
明总当时是个总裁,而许敬恒那时候只是一个小房地产的破落老板。
两人相识的早,关系也并没有因此发生变化。
在顾嘉煜初中时期,许敬恒的公司有了起色,全国富豪榜上也有许敬恒的名字,又因是地产行业,也算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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