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大军、骨魔大队在蛛魔丛林里肆意扫荡,将遇到的血魔蜘蛛全都干掉了。
莉莉丝抢走了所有血魔蜘蛛的尸体,赶在地上城回收前,全部吞吃干净。
它有“食亲者”
技能,看来平时没少吃自己的子孙。
或者说,同类型的魔物互相吞噬,提升效率才是最快的,这是魔物的生存法则。
对魔物,也不能以人类的道德标准去要求。
4个身外化身,也都分别支配了2只28级的精英级血魔蜘蛛。
算上本体的2只,一共有10只!
一直扫荡到化身时间到。
叶轩收回化身,但没有再分出。
因为有血魔蛛后在,之前被化身支配的8只血魔蜘蛛,即便化身消散了,也不敢乱动。
当然,也别想给它们什么指令。
没有脑海中的意识连接,它们听不懂,更无法理解什么指令。
好在能乖乖守在一旁就好,叶轩也不需要它们游走狩猎。
主要是28级的精英级血魔蜘蛛不好找。
让化身带它们出去狩猎的话,时间一到化身消散,这些大家伙就直接跑了。
也不差这点时间,不如放在身边,等恢复好精神力再说。
他便就近找了块大石头,躺在石头上进入深度冥想。
看着躺在大石头上进入深度冥想的他,血魔蛛后莉莉丝贴心的给他盖了一层“棉被”
。
就是它不太懂人类的盖被子习俗,把他的头也给盖住了。
于是“棉被”
就变成了一个用蛛丝裹起来的白茧。
不知过了多久。
“在那里!”
“看!
血魔蛛后!”
“嘘——小声点!”
一支三人小队,悄悄隐藏在茂密的林木之间,观察着百米开外、林木之间的血魔蛛后。
三人穿着的不是合金铠甲,而是从地下城宝箱里开出来的30级套装。
一个穿着银亮铠甲的男战士,背盾配剑。
一个穿着乌光锁甲的男游侠,手持长弓,腰间配有一对短剑。
还有一个穿着黑色法袍的女法师,手持黑杖。
他叫庄世楷,是探长!也是一哥!从70年代的探长,到80年代的署长,再到90年代的首位华人处长。有人叫他庄先生,有人叫他庄处长,最后时代周刊称他为跨越...
数风流,论成败,百年一梦多慷慨有心要励精图治挽天倾,哪怕身后骂名滚滚来。轻生死,重兴衰,海雨天风独往来。谁不想万里长城永不倒,也难料恨水东逝归大海。...
一觉醒来就发现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自己穿成了未成年,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据说还有了一个小萝卜头的未婚夫,而带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还没开始生活就发现自己原来是穿到了之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而自己的原身,...
我钟神秀天生秀儿,一路超秀,死了都要秀这是一位秀儿,在异世界不断秀出群伦,秀出个性,秀出我人生的故事才怪啊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想秀啊...
文案李凝没什么优点,就是长得好看。于是她就有了很多优点。笑是漫山遍野春花开,明媚动人。不笑是仙子蹙眉惹人心怜。哭是梨花带雨痛断人肠。睡在席子上抠脚是美人春睡娇弄足。李澈没什么优点,就是长得好看还有个...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