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主意
我和沈知念在一起,大约真是我不自量力。
她是天之骄女,沈家的掌上明珠。
而我只是失去双亲,和奶奶相依为命长大的山里穷小子。
就像两条背道而驰的平行线,永无相交的可能。
然而命运垂青,本以为一眼望到头的人生在我少年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九岁那年,日子过得捉襟见肘,村上的人也避之不及,不愿伸出援手。
我正要辍学,村长亲自领着沈氏集团的董事长找到我家。
当时,我正蹲在地上,对着空空如也的米袋发愁。
见到西装革履的一行人走进逼仄低矮的房屋,诧异得不知所措。
沈父的描述中,我才知道,原来我是稀有的Rh-null型血,全国寥寥数人。
他千里迢迢跑过来,只为带我去大城市输血救他的女儿。
后来,沈知念康复,沈父特地带着她又来了一次大山。
沈知念躲在他身后,气质打扮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像是从童话世界里走出的小公主,精致的一丝不苟。
白色的蓬蓬裙,黑色的小皮鞋。
我突然不忍心那双昂贵的小皮鞋沾上灰尘,忙起身用扫帚将堂屋扫得干干净净。
沈父站在一旁打量了我许久,露出赞许的目光。
“以后我会资助你上学,大学毕业后,你直接到沈氏来上班。”
贵人相助从来不是无条件的,我深知我以后就是沈知念的移动血库,随叫随到。
沈父胸怀大义,留在村委会洽谈助农项目,沈知念百无聊赖地闲逛。
她无意撞见了村上调皮的大男生将瘦弱的我堵在山路上欺负。
眼看一声声嬉笑怒骂中,沾满泥泞的脚就要踹在我身上。
我本以为沈知念会视而不见,结果她提着裙摆飞奔过来,气势十足。
“住手!
以后宋慕就是我罩的人!”
几个男生哄笑着挤成一团,丝毫不畏怯。
他们向来天不怕地不怕,哪会真的被小姑娘一句呵斥吓到。
沈知念涨红着脸,又大吼一声:
建个群,全订粉丝群131341657来时无迹去无踪,大唐贞观寄此身。漫随贫富皆欢乐,混作长安一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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