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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三人组(第1页)

“在下包拯,参见刘琦公子!”

一名面色黝黑的汉子身穿着粗麻布衣,快步走入屋来,只上下一个打量,面色微微惊诧,但是很快就归于平静,仿佛早就预料到了这件事情,朝着刘琦所坐的方向躬身下拜。

“拜见李大人。”

“哦?”

刘琦有些惊讶,却并不是对于包拯一眼就认出自己这件事情,毕竟人家虽然耿直,但是毕竟智商可是杠杠在线的。

刘琦看了看跪在地上的这名汉子,好奇地问道:“你就是包拯?”

“正是!”

这位包拯年岁在三十岁上下,体格倒算健硕,走起路来虎虎生风,和寻常的刀笔吏极为不同。

刘琦向前倾了倾身子,道:“你可抬起头来给我看看。”

随着包拯微微抬起头来,刘琦的表情也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眼前的包拯简直就像是从影视剧里走出来的一般,面色虽然不似那般墨黑,但却也泛着健康的古铜色。

在他的额头间,甚至有一轮肉色的月牙形状的类似于胎记一般的东西。

这不就是活脱脱的包青天!

“诶呀!

真是有异象之人!”

刘琦大喜,从坐垫上起身,扶起包拯,笑道:“早就听李大人说你为人刚正耿直,是一位难得的好官,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包拯擦了擦额头的汗滴,笑了笑,说道:“在下不才,是李大人谬赞了。”

“不是谬赞!”

刘琦环顾了一圈身边的环境,指了指,道:“你怎么说也是在官府中供职,每月都领着大把的月薪,但是依旧如此简朴,听说你把每月的粟米都给了周围的百姓?”

包拯叹了一口气,眼神中有些悲悯,道:“江夏目前虽然安定,但是在这乱世之中,每日都有大量的饥民难民,在下职小位卑,虽有志于匡扶天下,但是现在也只能做些末微的小事,实在惭愧。”

包拯说着说着,像是想起了什么,道:“但是自从公子来到江夏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整顿兵马内政,全城上下为之一新。

再加上公子平定西门家,为整个江夏除去了一颗毒瘤,使得东吴大军无功而返,在下佩服至极!”

();()  要是换在平时,刘琦只当这刚刚的一番话是对自己拍的彩虹屁,但是现在,刘琦对这一番话很是受用。

因为,说这话的主体可是包青天啊!

这如何不让刘琦飘飘欲仙,不由得咧嘴大笑,手却连连摆了几下:“先生过奖了!

正如先生所说,如今乱世,天下百姓竟连一寸安身之地都没有,所谓天下分久必合。

先生乃是不世出的大才,更兼这一身正气,不知可否愿意与我共创大业!”

“啊?”

包拯看着眼前的少年公子,目光有些闪烁。

在自己的记忆里,自己寒窗苦读十载,心中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盼望着天下重新归治。

可自己这么多年看下来,所见到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战乱,而且尸横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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