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小说

第三十五章 妖孽(第1页)

诺伊尔缓缓从那棵粗壮的梧桐树后方走出,面色难看地望着前方的清秀青年。

对方身上穿着卡塞尔学院的墨绿色校服,但诺伊尔敢肯定自己没见过这号人物。

“你到底是谁?”

他语气低沉地发出了询问。

“我?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卡塞尔学院预科生罢了。”

龙馗随手扔下手中的微型冲锋枪,弯眼笑道。

“就是现在!”

诺伊尔趁对方回答问题的瞬间,快速抬起了手中的突击步枪,直接无视了瞄准镜,仅凭着自己的枪感扣下了扳机!

“砰砰砰!

!”

突击步枪连响三声。

“结束了。”

诺伊尔眼中不由闪过一缕自信的目光。

他对自己的瞬发枪感很有信心,就是他们学生会的代理主席,也不敢和诺伊尔在如此近的距离玩盲感射击的游戏。

就在诺伊尔准备迎接胜利的喜悦之时,下一秒,他脸上的表情就彻底僵住了。

只见龙馗面对对方的偷袭,只是挑了挑眉,随手从腰间抽出了两把沙漠之鹰,然后嘭嘭两下按下了扳机。

霎时间,三道红雾陡然在两人中间爆开。

诺伊尔大脑瞬间宕机。

不是哥们儿,你还是个人?尼玛哪有人能做出这种反人类操作的?

瞬间用子弹拦截子弹是吧?第一滴血最新作没你我不看!

还没等他从震惊中反应过来,龙馗飘飘然落在了诺伊尔的身后,如同鬼魅般的声音缓缓在对方耳旁响起:

“学长,偷袭学弟可不是一个礼貌行为哦。”

脑后一阵阴风袭来,诺伊尔顿时寒毛倒竖,想都没想立刻蹲下身子朝着两边滚去!

“唰!”

龙馗的手刀扑了一个空。

“哦?”

他有些意外的看着前方狼狈起身的诺伊尔,脸上第一次露出了饶有兴趣的表情。

这还是龙馗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空掉攻击,虽然也有他现在漫不经心的因素,但对方能躲过这一击确实有点出乎龙馗的意料了。

“看来混血种也不全是一些孱弱的生物啊。”

与龙馗举重若轻的情况相比较,此时诺伊尔内心却是惊悚无比。

();()  他在整個大一新生中都算是数一数二的了,能被上任学生会主席一眼相中的人,直接和恺撒并列为“狮心会的两大心腹大患”

就算是和一些老生相比,他诺伊尔也有信心爆掉九成九的老生。

没办法,谁让他是最为骄傲地“A”

级混血种呢?

在龙族……或者是混血种的世界里,血统代表着一切,一切后天的努力和刻苦训练,比不上天生的血统一根毛!

这就是混血种从龙族世界继承而来的该死的“糟粕”

但眼前这个男孩,刚刚仅仅只是随手一击,就给他这位高贵的“A”

级混血种带来了临近死亡的压迫感,那对方的血统该是……何等恐怖?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北宋大表哥

北宋大表哥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兽世娇宠:种种田生生崽

兽世娇宠:种种田生生崽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三国之群雄逐鹿

三国之群雄逐鹿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

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

青梅竹马分手,林烟找了个穷男人,日子过的一穷二白。然而没想到,某一天发现,他的真实身份竟是权势滔天的千亿财阀。林烟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的,哭唧唧的抱住还没来得及换下西装的自家男人。我没什么本事,配不上你,豪门水深不好混。软萌小哭包被男人护在怀中。做我的妻子不需要任何本事,只要记得你是陆太太就够了,出了事老公给你兜着,什么都不要怕。结婚五年后总裁,需要提前替您准备好礼物吗,恭贺夫人娱乐公司港交所上市。正替儿子辅导功课憋着闷火的某总裁,松了松领带,不需要,把我送给她就是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

把主角碾成渣(快穿)

把主角碾成渣(快穿)

原名爽文反派罢工了快穿。每篇爽文里都有这样一个反派,不惹主角不舒服,被打脸无数次还要降智作死,最后沦为踏脚石悲惨收场。当满级快穿大佬穿成爽文反派,管你是气运之子还是逆天改命,他只管自己活个痛快...

大清良人

大清良人

拆迁暴发户卫嘉树倒霉穿越大清朝,结果发现,这个清朝竟不是历史记载的那个辫子朝而是一个叫宣建国的穿越前辈建立的新朝代,她满腹槽点无处吐,实在憋得难受,直到遇见了一只能交流的阿飘君大吐特吐之后才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