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阳光明媚。
每到这个时候,师姐就会在山坡后面的辛夷树下,徜徉一会儿。
若是等不到自己,就会引着大黄继续巡山。
只是,从前几天开始。
每次巡山的时候,她都会带一个小布包。
若是见到王承舟教会的几味草药,便会采挖出来,清理掉泥土,装进包里带回来。
仿佛,这就是她的生活。
简单,纯粹。
“小红缨!”
“叫……师……姐!”
今天,王承舟提着新扯的棉布,有点儿飘飘然了,举在手里晃着,大声喊了一嗓子。
果然,栾红缨提着长枪,从树后面转了出来,小脸儿紧绷。
“嘿嘿,师姐,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王承舟献宝似的笑着,蒙混过关。
“很……贵……吧?”
布料软绵绵的触感让栾红缨的睫毛一阵颤动,修长的手指摸了摸,爱不释手。
可还是,艰难的说出三个字,一脸关切,“哪……来……的?”
“当然是供销社里买的,还能是抢的不成?”
王承舟嬉笑着,轻咳一声,一本正经道:
“栾红缨同志,所谓劳动创造财富。”
“作为一个光荣的劳动者,这些,都是你应得的收获。”
“其实,是我把咱们采挖的苍术给卖掉了,换了不少钱。
想着夏天快到了,给你做身衣裳。”
栾红缨弯弯的睫毛颤动得更加厉害了,将一叠棉布紧紧抱在怀里,抵着下巴,跟个小女孩儿似的,开心道:“很……喜……欢!”
“嘿嘿,你喜欢就好。”
王承舟傻笑一声,拉住她的手,往山涧走去,“我还给师父买了礼物,走,咱也让他乐呵乐呵。”
炮制苍术的时候,撞根、切削的工作都是老栾头完成的。
也不能让他白干不是?
哪知道,一路赶到茅庐的时候,却看到一幅让人毛骨悚然,又口水长流的场景。
斜坡的空地上,摆放着一排死兔子。
跟平日里栾修武用石头丢死的不同,这些野兔黄褐色的皮毛上沾着血迹,直挺挺的躺在地上,场面有点儿狰狞。
有些,腿脚不正常的弯曲着,应该是被什么东西打断了,毛发粘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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