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最好用玻璃酒杯,酒液的颜色更直观显眼。”
李裕打算送贾诩一套酒器,高脚杯、醒酒器什么的全都拿过去,顺便提醒他一下,倒酒的时候用白毛巾包着酒瓶。
要是再给贾诩弄一套燕尾服,上衣口袋里插一支玫瑰,这样的造型配上毒士的名头……
啧,想想就优雅。
心里调侃完贾诩,李裕展开宣纸,开始欣赏这幅来自三国世界的《临江仙》。
客厅里挂着的《临江仙》是用隶书写的,这应该是汉朝比较流行的字体,但贾诩却没有用隶书,而是用的飞白体。
这是大儒蔡邕创造出来的字体,一经面世,就受到了很多文人的追捧。
可以说,在王羲之出道前,蔡邕一直都把持着书法第一人的名头,哪怕王羲之出道后,蔡邕依然是书法领域地位最高的那一撮。
李裕不懂书法,但能看出,贾诩这幅字写得很不错。
毕竟是送人嘛,没点实力怎么拿得出手?
至于指点什么的,那都是人家自谦而已,就贾诩这水平,别说李裕了,哪怕换成书法协会那帮人也不够格。
李裕看完,重新把宣纸折叠起来,打算明天去书画店装裱一下。
这幅字用的宣纸张来自现代,按周若桐的说法是没法当成文物的,但这样更好,省得挂出来被人惦记。
“贤弟觉得这字如何?”
吕布打开冰箱,从冷藏室寻摸出一个卤猪蹄,也不嫌凉,就这么啃了起来。
李裕说道:
“我连毛笔字都不会写,哪有资格评价文和先生啊……”
等等,贾诩应该知道现代社会不用毛笔了,给他手机里下载的中华通史里应该有介绍,他怎么还故意求点评呢?
贾诩不是个喜好名声的人,甚至还非常忌讳,只要领导不点名问计,就把自己当成空气,完全没有任何存在感。
这样的人,居然写了幅字求点评……
李裕挠挠头,总觉得贾诩的行为另有深意。
他关上餐厅的灯,拿着手中的宣纸来到客厅,刚要上楼,突然瞥见客厅里挂着的《临江仙》,脑子里突然闪出一个念头。
贾诩送字,难不成是想换耿立山这一幅吧?
李裕认真想了想,觉得还真有可能,虽然吕布拍了张照片带回去,但看照片哪有直接看文字来的过瘾啊。
这些文化人,弯弯绕可真多。
他拉来一张椅子,踩在上面,把墙上挂着的《临江仙》摘下来,卷好,塞进一个长条形的羽毛球筒里:
“老哥,等会儿走的时候把这幅字给文和先生带过去吧。”
吕布正撕拽着猪蹄上的筋:
“贤弟为何突然送字?”
“文和先生送我墨宝,我也得投桃报李,回报人家。”
吕布啃完猪蹄,用前台的湿巾擦擦手,重新掏出了手机:
();() “贤弟,这是为兄最近新拍的视频,你来看看。”
嗬,三国首席摄影师又有新作品了?
李裕还真挺感兴趣的,尤其是现在民宿有了热度,他打算乘胜追击,再发几个小短片宣传民宿。
要是吕布拍的素材不错,那就直接用上。
反正是广告嘛,怎么吸引人怎么来。
接过手机,李裕点开相册,根据时长进行排序,然后点开第一条视频,开始播放。
说好的穿越必备金手指空间呢怎么变成培养皿了培养皿能干啥培养细胞啊这是一个靠卖细胞卖萌发家致富的故事,这也是一个牛逼的老爹找宝贝女儿的故事s作者热恋中,所以有男主...
第三届网络原创文学现实主义题材征文大赛参赛作品伸手就要摸到美男的胸肌,夏夕颜却被强行绑定了一个叫007的坑爹系统,丢到三千世界攻略黑化大boss。听到黑化二字,夏夕颜想都不想拔腿就跑。男色和命,命重...
一个穿越者的明末奋斗史,从小小武生一步步成长为一代开国武皇。时间从公元一六三九年开始,这一年,是大明崇祯十二年,张献忠降而复叛再起于谷城,李自成蛰伏两年重出于商洛,吴三桂刚被擢为宁远团练总兵。明清最关键的一役,历时三年的松锦大战也才刚刚开始。一个小小武生穿越明末,重整山河,再建汉家帝国。镇戍营兵小兵伍长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守备都司游击参将副总兵总兵-提督...
1800更新1虞思眠穿进了自己写的书中。熟知故事的她,带着众人一次次死里逃生。人们开始敬她爱她为她神魂颠倒奉她为天道真身。2天道不公,将连祭愚弄于股掌之间。让他在无边的黑暗厮杀,在炼狱中徘徊。最终,...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祖安作者温馨提醒正文已完结,作者文风诡异,建议大家谨慎入坑谨慎入坑谨慎入坑。接档文现代奇幻言情,哪吒饲养手册。文案部分内容将于番外掉落,不过别等,不确定啥时候会写。第三十四章没有内容,放心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