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课,其他同学都忙不迭的收拾书包,离得远的中午一般不回家,就在校门口的快餐店随便吃点。
瞿晓恩是离得近的,所以他更不着急,而是拿着赵凌在草稿纸上写的字给自己前后桌欣赏。
“他不但英语写得漂亮,他中文更夸张啊,随手一写是繁体字就不说了,那字,啧啧,书法家再世!”
赵凌摇头轻笑,手上慢条斯理的整理桌面。
其实这种感觉是挺新鲜的,因为前世除了郡主,几乎从未有人在学问课业上夸奖过他,他一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水平。
他是一只养在郡主府的金丝雀,哪里会知道外边的鸟儿跟自己比起来,谁飞得更高呢?
郡主不止一次惋惜的看着他,言若是赵凌生在清白人家,有进入科场的资格,那必定会在朝堂谋得一席之地。
可赵凌以为那是郡主在逗他,并不当真。
不过尽管拘于方寸之地,赵凌也没有心生怨怼虚度光阴,郡主不来的日子,他就与书画琴棋作伴,是以自然颇有造诣。
“不是!
这就是他写的!
唰唰唰几下,我亲眼看着呢!”
后桌有些质疑草稿纸上的字迹是赵凌一笔一划临摹的,声称这样谁都可以,于是瞿晓恩急了。
“赵凌,你再写一句给山大王看,让他心服口服!”
瞿晓恩口里的山大王名叫王岱,他的名字拆分三个字就是“山代王”
,所以班上人就这么叫他。
王岱确实不信,他觉得瞿晓恩说的太夸张了。
赵凌没有拒绝瞿晓恩,他转过身,手里拿着笔,看了一眼双手抱胸的王岱,问道:
“写在哪儿?”
瞿晓恩在王岱的草稿纸上点了点,期待和道:“这儿!”
赵凌弯腰,一手按住草稿纸,略微思考了一下,写下一句古诗,他的动作行云流水。
写完古诗又顺势在空白处写下一行英文,用的还是斜体。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瞿晓恩跟着念出赵凌笔下的字,然后将草稿纸转向王岱的方向,抬着下巴掷地有声道:
“怎么样?厉害吧?”
王岱看着纸上的字也确实惊住,他看着赵凌自内心的说:“牛逼!”
赵凌略微一挑眉,眼里流露出自信恣意,他想,往后有的是让你们开眼的日子!
赵凌已经意识到自己确实是有两把刷子的……
瞿晓恩临走前还顺嘴问赵凌午饭怎么解决,要不要跟他回家吃。
“我家就在学校背后,很近的,吃完饭咱们俩还可以看会儿电视。”
瞿晓恩热情邀约。
赵凌看出瞿晓恩不是客气客气,但毕竟是第一天认识的同学,这么快上门打扰不合适,赵凌轻轻摇头,婉拒了瞿晓恩。
“我尝尝学校门口的炒粉,你快回家吧。”
瞿晓恩也没有强求,他想,左右他家离得近,赵凌是他同桌,总有机会的。
赵凌说的也是实话,在原身记忆里他得知校门口有不少好吃的。
赵凌其实也不过是二十几岁的青年,上一世他在郡主府虽少不了山珍海味,可富贵人家衣食住行都严谨得很,荤腥用料一向清淡。
他原本也没觉得有什么,可来到这里,尝过火锅炒菜,赵凌才知道什么叫口腹之欲。
一想到原身记忆里辣条冰糕之类的零食,赵凌不由得口生津液,他在书包夹层里里找出四张一块钱,揣在兜里走出了教室。
校门口的小吃店和流动摊位是最多的,小小的门店挤了不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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