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将洁白的雪踏的乌黑,科日旗率领骑兵走在最前方,他有些愤懑,因为这几日阿日山部落和蛮族一直争执不下。
蛮族主张进攻李大帅驻守的城池。
而父王则更想打下傅归意驻守的云海城。
“王子,我倒是觉得先攻打中原元帅的黑城最稳妥了,汉人的兵法不是说,擒贼先擒王嘛。”
“一旦那位李大帅下马,汉人必定军心大乱。”
身旁的勇士骑着马儿而来,正在想办法劝解不开心的王子。
“你懂个屁,若是大军和黑城杠上,傅归意再领黑甲轻骑切断咱们的补给,那咱们就会被黑城和云海城瓮中捉鳖了!”
“可怜那蛮族大王,鼠目寸光,只想着擒贼擒王,也不想想有没有一击必胜的把握,倘若没有,岂不是白白浪费兵力!”
想到这儿,科日旗心里慌乱,调转马头。
“王子,你要做什么?”
“我要说服父王,咱们先去攻打云海城,趁着李大帅支援之际,再派出其他联盟的部落,一举拿下黑城!”
科日旗年纪虽轻,但能够和傅归意打的有来有回,也是真的有智商和谋略的。
阿日山部落大王认为儿子越多越好,这样总能生出几个人中龙凤,某种意义上,他的策略确实成功了。
长子虽然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但这位小王子却多才多智。
仅凭一队先锋军,就能够重伤游牧部落最为头疼的傅归意。
因此,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得到了阿日山部落大王的重用。
…
一直到下午,傅归意才捡起掉落在地上的衣裳,轻轻披上。
“我还有公务要忙,齐王殿下送来的粮草也得安置,你先休息一下。”
“这帐篷内,一般不会有人进来的。”
“嗯。”
沈梨在屏风后面的软榻上,她伸出如细藕一般嫩白的手臂,捞起掉在地上的腰带。
腰带的夹缝中夹着齐王给自己的纸条。
反正大小姐也出去了,沈梨这下可以正大光明的查看。
纸条上的字小的跟蚂蚁一样,沈梨花了很大的功夫才看明白。
有一些不认识的字,还需要系统指点。
[宿主,你要是不想当文盲,就花五六点积分买个识字大礼包吧。
]
[不然这样目不识丁的,也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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