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人容易,可买到合用又中意的就没那么容易了。
凤姑到吃晚饭时才回来,只领了一个十岁左右的脏小孩子。
“小天,你领这孩子去洗洗,好好给他搓一搓,先穿你的衣服。”
“是,师父。”
想想当初自己也是这个糗样子,小天痛快应下。
“姑,先过来喝口水。”
翁晓晓递上了一杯茶。
凤姑也不客气,接过就喝了起来。
“您这是上哪去了?人牙子不管茶水?”
翁晓晓笑着揶揄道。
凤姑白了翁晓晓一眼,“没选到满意的人,就留下要求先走了。
店铺的事儿也交给了他的同僚。
见时辰还早,我就去了城隍庙,心里担忧大将军的伤情,给他供奉了一盏长明灯。”
“凤姑有心了。”
剩下的话,翁晓晓咽了下去,大将军撑不了多久的,生死有命。
“那孩子什么来路?怎么脏成那个样子!
不是买来的吧。”
“我从庙里出来撞上他偷人荷包,就多管了点闲事儿。
没想到小崽子有股狠劲,跑着跟了我一路,被我现后,把他结结实实给揍了一顿,打老实了,人却赖上了我,非要拜我为师,怎么撵都不走,就这么给带了回来。”
翁晓晓皱皱眉,“姑,这种孩子不好教,你要多费点心思了。”
凤姑点点头,她也是孤儿,若没有遇到杨家军,没遇到他,也不知道会流落到什么地方,所以看见可怜的孩子就想伸手拉一把。
“东家,换了两遍水了,小天说还不行呢。”
春霞笑着跑进来。
“把他的破衣服直接烧了,别带虱子进来。”
翁晓晓忙提醒道。
“嗯,我干娘已经在火盆里烧了。”
“干娘?谁?”
“师父,是厨房的张大娘,收我做了干闺女。”
春霞过去抱住了凤姑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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