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上,伯克尔一脸愧疚地看着清月公主,说道:“娜仁,为了匈奴的未来,委屈你了。”
清月公主摇摇头,笑道:“父王,娜仁身为匈奴的公主,这都是娜仁应该做的。”
伯克尔叹了口气,清月公主是他最宠爱的女儿,如今却要他亲手送到北燕,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但伯克尔也清楚,杨洵手里若没有人质的话,迟早有一天会因为不信任匈奴,而对匈奴发起进攻。
将清月公主送来北燕一方面是为了满足杨洵的要求,让杨洵对匈奴彻底放心,这样一来匈奴就能偷偷发展,东山再起!
另一方面伯克尔也有自己的谋划,既然战场上打不过杨洵,那就在床上将杨洵干掉!
“娜仁,那镇北王杨洵就是个好色之徒,你在他身边,他难免会对你做出过分之事,你千万不要反抗,要顺从于他,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找机会将他杀了!”
伯克尔狠狠地说道。
清月公主一愣,最终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点了点头。
身为匈奴公主,她从小便在军营中长大,无论是马术箭术,还是摔跤格斗,她都是一顶一的高手。
只要找到机会,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杨洵根本不是难事。
就在这时,高顺的声音在马车外响起:“匈奴单于,我们王爷让你过去。”
伯克尔拍了拍清月公主的肩膀,和清月公主一起下了马车,在高顺的带领下,二人来到了城主府的大堂之中。
此时杨洵已经到了,正在主位上喝着茶,身边站着蔡文姬和刚刚回来的姜维。
“差西亚·伯克尔(差西亚·娜仁)见过镇北王,愿镇北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伯克尔和清月公主都跪在了地上,满脸的恭敬之色,毕竟匈奴现在名义上已经成了北燕的附属国,自然就要有附属国的觉悟。
杨洵微微一笑,匈奴投降的是北燕,而不是大乾,这一点让杨洵很是骄傲。
北燕虽然只有一州之地,但已经有了附属国,那自己是不是可以称帝了?
不过杨洵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如今天下大乱,谁先称帝谁先死!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如今北方平定,再加南方有朝廷挡着各路藩王,北燕正是大力发展自身势力的时候,称帝什么的,不必急于一时。
“起来吧,我要的东西你都带来了吗?”
杨洵看向伯克尔。
伯克尔连忙拿出一个小册子,呈给杨洵,说道:“按照镇北王吩咐,此次我一共带来二十万头牛和六十万头羊,另有各类毛皮三十万张,其中以羊皮和牛皮居多。”
说着,伯克尔又拿出一份国书:“这是割让天狼山以南的国书,我已经在上面签字捺印了,从现在起,天狼山以南就是属于北燕的了。”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伯克尔的心都在滴血,虽然天狼山以南土地贫瘠,人烟稀少,没什么价值,但好歹也是匈奴的领土啊!
几百年来,他还是第一个割地的单于,若是日后不能做出一番伟业,他必将遗臭万年。
想到这,伯克尔更加坚定了心中想要报仇的想法。
杨洵自然不会在意伯克尔是怎么想的,当即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很好,另外本王要通知你,本王将会在天狼山修建一座天狼城,另外本王不日就会派兵前往你匈奴腹地的天穹山建立北漠都护府,你可有异议?”
伯克尔愣了愣,不禁握起了拳头,天穹山就在他部落的旁边,且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距离天狼山也不远,两山之间可以互为犄角之势。
杨洵在天穹山建立北漠都护府分明就是想盯死他,若是他有什么异动,也可以从天狼城增兵。
可即便他猜到了杨洵的目的,他又敢说半个不字吗?
“我没有问题。”
伯克尔咬牙说道。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发现秘籍金像功假,是否点化为金像功真金像功等级ax,进阶为铜人功铜人功等级ax,进阶为阿罗汉功阿罗汉功等级ax,进阶为丈二金身...
加州理工高材生,被命运一脚踹回七十年代的洛杉矶。这年头,王安还很牛,靠打字机富到流油乔布斯因为没钱退了学,带着简历试图混温饱盖茨则是个刚上哈佛的帅小伙,满心想着谈恋爱巴菲特抠抠索索,盯着仓位脸...
生物系研究僧出身的猥琐胖子杨锐,毕业后失业,阴差阳错熬成了补习学校的全能金牌讲师,一个跟头栽到了1982年,成了一名高大英俊的高考复读生,顺带装了满脑子书籍资料80年代的高考录取率很低同学们,跟我学...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水馨穿越修仙界,以天才的资质踏上修仙路,举目四顾前无各类奇葩主角需要逆袭后无各类脑残极品欢快蹦跶左有好友若干右有蓝颜数位水馨喜忧参半这世界的节操掉得凶猛,智商居然还不曾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