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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突发意外(第2页)

在大堂内所有人的注视下,两道身影跨入了门槛。

其中一个是人,这个男子三十岁模样,身材高大头发枯燥凌乱,穿着有些陈旧、领口和肩膀等部位都有绑绳的皮背心,肌肉结实的四肢上都戴着皮质的护具,背着一把颇长的剑,饱经风霜的脸上有不少伤疤,一看就不是易与之辈。

赫然是昨日在城门口与罗德搭上过话的冒险者——而在他身边,便是当时吓到过包括迪特在内所有人的那头巨狼。

旅店招待迎上去说了几句话,大概是想阻止这头巨狼进入他们的营业场所。

“老子给钱!

来点吃的,再订一个大房间!”

那冒险者本就人高马大还长相威猛,此刻皮甲上溅射到以及身旁巨狼嘴边的血迹更是加强了他的威慑力。

他一把将十数个铜币塞进招待怀里将其推开,大跨步地走进旅店大堂,略有些意外地扫了眼聚成一团商量事情的商队众人,在一张空桌子边坐了下来。

一只小牛般壮硕的巨狼,却像猫咪一样乖巧地席地而坐、就着稀粥吃一大盘烤肠,在如此之近的距离上观察这一幕无疑是件很新鲜的事情,更别提这还正是罗德昨日想摸却没敢摸的毛家伙——饶是刚刚跑了狐灵的少年,也稍微振作了些精神,饶有兴致地盯着看个不停。

();()  但比罗德更来劲的是迪特:一条超大的“犬”

送上门来,这不巧了么!

“这位好汉,可是魔物猎手?”

迪特走到正大吃大嚼的冒险者对面坐下,带着商业的笑容开口道,“看样子,昨夜收获颇丰?”

他并不是信口胡来,而是有判断依据的:普通的佣兵和冒险者会把武器置于腰间,方便在遇情况时握住剑柄随时拔剑——只有魔物猎手会把剑背在背上,一是因为他们爱用定制的加长剑,不背着影响走路还难以拔出;二是因为他们一般不与其他智慧生命为敌,在工作时亦会早早做好准备并把剑拿在手里,不用纠结拔剑速度或动不动就按着剑柄以示威吓。

那冒险者端碗喝了一大口麦粥,抬头瞥了迪特一眼。

“宰了一窝被魔力侵蚀脑子、胆敢骚扰村庄袭击人类的野狼,不值一提的小活。”

村民给的悬赏一分没少,只可惜全是铜板重的要死——当然这些话就没必要说出来了。

迪特点点头,没再废话地直入正题:“敢问壮士所养的这条狼,可嗅觉灵敏,能干追踪类的活?”

“她的鼻子比最好的猎犬还灵十倍!”

猎手骄傲地说道,虽然口中满是食物,言语中几乎溢出的亲密和自豪却掩饰不住,“不过,我已经工作了半夜,这会儿有点想休息,你如果想现在雇佣我,得加钱。”

“没问题。”

迪特掏出一枚金币,并非帝国新铸的大额米尔德,但终究是货真价实的金币,“够了没?”

“今天我任你差遣。”

猎手眼睛一亮,接过金币擦了擦又咬了咬,“但为免纠纷我得事先说明:我只干法律允许框架内的活,原则上也不对付人类、精灵、矮人……等任何有智慧的生命。”

“规矩我懂,有一只小狐狸跑了,我要你帮忙追回来。”

迪特点头,“吃饱了吗,我们可以再等你一会。”

“饱了。”

猎手站了起来,将金币小心翼翼地塞进皮甲内侧的口袋里,拍了拍还意犹未尽地舔着舌头的巨狼的脑袋,“走,加班干活!”

“小罗,起来。”

迪特也站起来,提高了音量,“格鲁姆,走……凯瑟琳,你要跟着一起来吗?”

“我就不去了。”

女法师摇摇头,“我不擅长骑马,跟着只会拖慢你们脚步。”

迪特知道这是实话,点点头,重重地拍了拍罗德的肩膀:“臭小子,去找一件小狐狸精穿过的衣服,我们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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