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里死了两个人。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不过这两人死之时还黏黏糊糊的,衣衫不整,形容狼狈,显然也没有做什么好事。
人们确然为两条性命的逝去而觉得难过,又为这样的伤风败俗之行而唾骂。
虽然这两个人其实与他们并不相识,只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罢了。
世上大多数人总是习惯于用自己的喜好去要求他人,犹是喜欢要求一些特别的道德标准。
若不符合,就会谴责。
并且以这样口头上的的谴责来证明自己是个明辨是非的好人。
这好似是人普遍的天性。
很少有人能逃过这样的天性。
公孙铃望了望那扇紧闭的房门,叹了口气。
平日就数连城璧最为律己,起身最早,今日却不知为何,此刻日上三竿了,他还没有踏出房门一步。
昨夜他出门买了些草药回来,还晒了一晒,同往日的行为没有什么分别。
后来一进房门,就再没有出来。
偏生以连城璧的性子,绝不喜欢被他人搅扰。
公孙铃只好在门外问了一问,门里传出那种常日平板无波的声音。
他只会拿无事两字搪塞一番。
公孙铃也只能在门外时不时一眼。
这大半月以来,以他的医术,即使姜晨表现的再正常,也足够他出姜晨那一身骨头都出了问题
一个习武之人,被废掉武功,打折骨头,却偏生留下这一条命,难为他还能维持这样平静的状态。
倘若换一个人,恐怕早已经为那一身武艺而哭天抢地了。
房中。
放在水盆里的手已经泡的浮肿。
姜晨却觉得好像依然能在清澈的水中到一抹鲜红之色。
他怔了怔,毫无预兆地站起身来,一掌掀翻了水盆。
那一盆水哗啦一声泼在地上。
姜晨怔住了。
望着那扣在地上的空水盆,良久,将它收拾了放好。
他坐在桌边,神色淡漠地望着虽然有些发皱却依然白净纤长的手。
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站了起来,用旁边的白手巾擦了擦手上的水,慢吞吞地将桌上那一尺来长的擦的铮亮的袖中剑又扣在手腕上。
这件莫名的杀人案件最终以江湖人的寻仇的名头结束。
因为从那两人脖颈致命的红痕来,完全摸不到凶手的出剑痕迹。
按理说如此快的剑,在江湖上应该赫赫有名,但是偏偏,这剑痕与江湖上无论哪个,哪怕是稍微有些名头的人,都比对不上。
日子久了,这案子就不得不压了下来。
穿越死神世界,成为总队长养子,尸魂界中注定会留下蝶冢宏江的名字。蓝染你说我内心阴暗,所以手持镜花水月,那你呢?宏江怕死,,,...
人间有仙,是一座山是一道菜是一句诗是一柄剑,也是一个瘦削的背影。人间便是仙,在高原在海岛,匿于现在,显于过去。顾益意在人间,顾益亦在人间。这是一个从外挂跑掉开始的故事,本书又名顾益被外挂抛...
当你拥有一个成天想要你推倒她,并不介意逆推你的姐姐时,你是幸福还是恐慌 世间有一种可爱的男人可以长得比女人漂亮。 苏暮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相依为命的姐姐是强烈的弟控。 幼年被强迫穿上女装。...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双洁欢脱甜宠文新浪微博ID囧囧有妖的围脖...
穿越一人之下,成为张之维的师弟,张太初开局觉醒众力仙途系统,只要猛收弟子,就能反馈修为。然而碍于本身狂暴的性格,张太初却无心收徒,只靠天赋便修到人仙之姿,更是在得知张怀义被逼叛逃,田晋中被废后暴怒下山。张太初凭什么拥有无敌于世的实力,却要在乎世人看法?我就是要给老田报仇!凭什么大耳贼要回龙虎山,师父才能保他?天师在哪,此地便该是龙虎山!于是,张太初一人一剑,直接杀穿异人界,更是在关山峡谷约战天下异人,亲手灭杀各大家族,结束了甲申之乱!直到罗天大醮开启,天下异人再聚龙虎山,师兄张之维才意识到,这位杀神师弟七十多年都从未改变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