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要享受周庄美食哦。”
张磊肚中馋虫上脑,意犹未尽地说。
三同声答应,沿街打听,本地最出名美食当属“万三蹄”
。
明初,相传朱元璋当上皇帝,于全国都避讳说猪(朱)。
因沈万三富可敌国,朱元璋很嫉妒,所以特地到沈万三家做客,沈万三以当地特产猪蹄膀朱元璋接风洗尘。
朱元璋见到菜百般刁难沈万三,问他个吃?因完整蹄膀,被切开,如果沈万三用刀,那可对皇帝大敬,朱元璋就可治他罪。
而沈万三急中生智,从蹄膀中出一细骨头,用骨切,成功保命,于成万三蹄膀典吃法。
朱元璋吃过夸奖味道上佳,就问沈万三道菜叫什名?沈万三心想总能叫猪蹄膀呀,又死罪,于一拍大说:“陛下,万三蹄。”
从此万三蹄名扬江苏。
哪家万三蹄最正宗呢?当地推沈厅酒家,位于富安桥边。
沈厅酒家最名菜肴当属“八大碗”
,饭桌上摆大小器皿,错落致,别具风韵。
珍馐美味即将开席,张磊扫视一圈,突然觉得少了点金物,于灵机一动说:“食可无酒。”
一语惊醒用餐,刘羽听,正中怀,尔此意,心灵犀地说:“一壶美酒正当时,负佳肴负卿。”
吴菲菲瞧着他俩兴致浓,笑着说:“别抒了,想喝什酒呀?”
“搞白酒,今夜们喝啤酒。”
张磊觉得啤酒喝着过瘾解乏。
“啤酒?觉得应该喝红酒才对味。”
刘羽觉得红酒配古镇更下你们外行啦。
在江南水乡,既啤酒,也红酒,更白酒,唯黄酒才绝配。”
吴菲菲一语点破。
刘羽、张磊由于家乡原因,从饮过此酒,只知道绍兴黄酒家喻户晓。
黄酒,与啤酒、葡萄酒并称世界三大古酒,距今三千多年历史。
刘羽询问酒家何黄酒?店小推荐“万三黄酒”
,近些年声名鹊起,可尝。
斟酒杯,三便举杯相碰,祝福事业会更好、爱会更美,各自饮下。
“苦、辛、酸、甜。”
刘羽鼻头闻着馥郁芳香,舌尖尝着醇厚甘洌,慢慢地味。
“哪那多味道,就一酒酸味。”
张磊哈哈大笑说。
“位先生说得错,确实四种味道,周庄黄酒独。”
...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锄奸扶弱。穿梭诸天万界,身份角色不停变换,沈炼的堂弟靠山王的孙子林动的表哥悟空的同门通天教主的徒弟更新时间中午12点...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一场意外竟让秦宁拥有了驾驭雷电的能力,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场案件竟然牵扯出异能组,秦宁加入异能组后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身受重伤,源力受损变为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可是却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个宝贝,看秦宁维护世间正义,对恶人雷霆裁决!...
曾经以为身处地狱,后来发现,有他的地方就是天堂末世到来,夏初错估人心,能核被毁,身体残疾。所有人都想将她往死里踩,唯独陆聿修倾尽所有的对她好,就算最后为了她丢掉性命,他也无怨无悔夏初拖着残躯...
吴一楠无意间看到老婆在自家楼下跟市委秘书激情拥吻,继而得知自己的副科长职位是市委秘书帮的忙,愤而跟老婆离婚,随之被撤职换岗,人生处于低谷之中。现场会上,吴一楠对刘依然产生好感,对她勇敢反抗和揭露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