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不好了,咱们山脚下那块地被刨了”
一大早,大队长甄山峰刚捧起媳妇做好的大碴子粥,准备喝点热乎东西暖暖胃,外头就跑过来一个毛头小子,咋咋唬唬闹腾起来。
“啥”
地是农民的根,庄稼是农民的命,地被刨了,那可不是小事。
甄山峰也顾不上喝粥了,放下碗,穿上外套就跟着报信的小子朝那块出事的地方跑去。
甄山峰的家在靠近生产队外侧的位置,等到他赶到山脚下的时候,不少社员已经听到消息赶过来了,有些住的近的社员手里还捧着碗,时不时喝上几口。
“怎么回事啊”
甄山峰一来,围着的人赶紧给他让出一条小道,这个时候甄山峰才清被刨的田地的惨状。
这一片地种的大多都是番薯,边上几垄靠近小河沟的地种了白菜,那些马上就可以采摘的白菜不用说了,被啃的七零八落,几乎没有一个完好的模样,深埋在地下的番薯也没能幸免于难,大半亩地被拱起,地上到处都是被拱上来的半大番薯,每一个上面都有被野兽咬过的痕迹。
除此之外,这一片田地还有许多凌乱的脚印,上去不像是人的,更像是动物的。
“该死的野猪又下山了”
一个经验老道的老人恶狠狠地说道。
这些粮食都是大家的财产,野猪这一晚上起码糟蹋了数百斤番薯,去掉上交给公家的那一份,每户人家今年分粮起码得少分一两斤呢。
饥荒还没过去多少年,在他们眼里,粮食比黄金还要金贵。
“野猪都多少年没有下山了。”
边上捧着碗喝大碴子粥的年轻人嘀咕了一句,他们这里背靠大山,平日里和那些野畜井水不犯河水,山上的动物很少会下山糟蹋粮食。
当年饥荒的时候,山上也找不到吃的,一些畜牲成群结队下山找过食物,其中就有野猪群。
那个时候人都饿疯了,把地里那点粮食的比性命还重要,山上的畜生想要糟蹋,自然是要用命捍卫的。
那一次附近的驻军都出动了,一共打死了十二头成年野猪,六七头小野猪,猎物当然也归军队所有了,不过因为当时地里为数不多的粮食被糟蹋了一些,军队给留了两头小野猪,当作补偿。
但凡经经历过那一场饥荒的人,至今都对野猪的香味恋恋不忘。
也正是有了那一次经历,到后来山穷水尽的时候,甄山坤才会提出带着壮劳力进入深山,能不能抓几头畜牲回来。
不过他们的武器没有军队齐全,体力和行动力也比不上训练有素的军人,以至于最后虽然抓到了一个熊瞎子和一些小猎物,却也导致了甄山坤的死亡和一部分男人受伤。
那一次的经历让所有人都意识到,这座山既是宝藏,也是一个极为危险的存在。
“上一次军队没有把那群畜牲抓干净”
他们还以为部队抓到那么多的野猪,是把一整个野猪群都给端了呢。
“大队长,这次咱们应该怎么办啊”
遇到这种情况,大伙儿都将希望寄托在了甄山峰的身上。
乡下人都知道野猪这种畜牲有多难缠,这些畜生常年在身上滚泥浆,时不时在岩石上磨蹭自己的皮肤,一般的刀具根本砍不开它那一身厚厚的“盔甲”
,而且野猪的脑子是一根筋,不管它们是因为什么原因下山偷啃农作物,只要它们尝到了甘甜脆爽的红薯和白菜,就绝对不会放过剩下那些还没被糟蹋的粮食。
野猪也知道什么东西好吃,他们辛苦耕种的庄稼,可比山上的野草美味多了。
恐怕这次野猪下山,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
“先把这片地的番薯都挖出来吧。”
甄山峰的眉头皱成一个川字,显然这件事让他觉得十分棘手。
“这些番薯的个头都还不大呢,现在挖出来,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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